认证收费标准
来源: | 作者:pmt85eed5 | 发布时间: 2018-03-06 | 32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收费项目及标准

审核时间指导值表

注:1、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

2、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1/3,复评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2/3。

3、以上为各体系最低限价,在执行过程中应执行优质优价原则。最低限价中包含申请费、审定注册费、年金,不含交通费及食宿费。

4、以上限价金额为最底限收费标准,可酌情向上取整。

5、再认证两体系结合最低限价为上表对应各体系的初审最低限价乘相应的对应体系系数0.75再乘2/3,再认证两体系结合的监督费用的最低限价为初审结合费用最低限价的1/3。

6、特殊情况下,可低于最低限价的典型情况有:

    a)申请客户为社会福利型、公益型客户,如敬老院、孤儿院等,各体系最低收费可在正常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最多优惠20%;

    b)申请客户规模小,QMS申请客户体系内人数小于65人以内、EMS申请客户体系内人数小于30人以内时,可按客户管理体系内实际人数所对应的相应的人日数X3000元/人日+申请费1000元+审定注册费2000元(监督按3000元/人日X对应人日+2000元/年金)。但需核实申请客户填报体系内人数的真实性,如申请客户虚报体系内人数,导致减少人日数及认证收费则视为违反最低限价要求。